國貿局-呼籲切勿協助出口業者偽標產地,影響我國產業

 國貿局-轉知會員勿協助業者偽標產地違規轉運中國大陸貨品至歐美國家.pdf


本會函轉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告事項如下:

為避免部分出口業者從事違規轉運行為,

致使外國政府對我國啟動反規避及關務詐欺調查,

請會員廠商不要協助或從事違規轉運行為。

 

★出口業者不符相關規定仍申請我國原產地之產證者,

除涉及文書登載不實等相關刑事責任外,亦違反貿易法第17條有關規定,

貿易局將依貿易法第28條第1項第6款規定予以警告、

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止1個月以上1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