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已在5月12日完成對兩岸進口自行車反傾銷落日複查
阿根廷政府(經濟暨公共財政部貿易總署不公平貿易競爭處)已在5月12日完成對自我國及中國大陸進口自行車產品反傾銷落日複查,決議維持對自台灣及中國大陸進口自行車(南方共市稅則號列87120010)暨零組件設定FOB出口底價(與原施行價格相同),為期五年。
其次,維持對自中國大陸進口自行車車架及叉零件產品(南方共市稅則號列87149100910B)設定FOB出口底價每公斤3.02美元,為期五年。台灣涉案產品因未發現規避反傾銷行為,不採取相關措施。
阿國政府規定,進口涉案產品時,須採非優惠原產地管制制度,不論進口國家均需由紅色通道程序進行查驗,並確實檢查進口產品的稅則號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