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貿局-參加我國及歐盟舉辦之展覽得使用新款展覽識別體制標誌
國貿局已設計新款展覽識別體制標誌,並於我國及歐盟註冊取得商標權,
相關來函及圖檔如附,請參閱。
在我國及歐盟參加展覽除可使用現行標誌,亦可使用新款標誌(如附檔)。
至於尚未完成商標註冊之國家,為避免發生商標侵權之風險,請會員廠商暫勿使用新款標誌。
欲索取新款標誌請洽詢
承辦人: 張嘉勝
電話:02-25673360 分機551
電子信箱: espo551@ieatpe.org.tw
202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