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7 更新|國貿署「美國 232 條款鋼鋁產品及衍生品通關實務線上說明會」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於 114 年 8 月 29 日舉辦「美國 232 條款鋼鋁產品及衍生品之通關實務線上說明會」,並提供官方簡報檔案供業者參考。
※請至國貿署網站下載完整簡報:國貿署簡報下載連結
簡報重點提示
- 目前與自行車相關之稅則號: 8711.60.00、8714.10.00 僅鋼鐵成份(不含鋁製成份)、9506.91.00 含鋼鐵成份與鋁製成分 徵收關稅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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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計算方式
‧ 鋼/鋁成分 → 依「成分價值」課徵 50%(以交易發票金額為準,不含運費保險費)
‧ 非鋼/鋁部分 → 課徵「對等關稅」20% -
報關作業(簡報 p.21)
‧ 申報須拆成兩行:
• 非鋼/鋁部分 → 報總價值(扣掉鋼/鋁)、原產國、數量
• 鋼/鋁部分 → 報成分價值+重量(kg),在第 99 章申報 232 稅
‧ 額外須申報:鋼鐵「熔煉/澆鑄國」、鋁「冶煉/鑄造國」(ISO 國別代碼) -
注意事項
‧ 計算基準並非依比例或重量,而是依「交易發票分項金額」判定鋼/鋁成分價值
‧ 請供應商開立分項發票,明確列示鋼/鋁價值,並建議備妥 BOM、來源證明,以供 CBP 查驗
‧ 若鋁來源為俄羅斯,整體商品將依規定課徵 200% 關稅
總結
* 232 關稅鋼鐵鋁製品計算=鋼/鋁成分價值 ×50% + 非鋼/鋁 ×20%
(***自行車產品(稅則號8711.60.00、8714.10.00)僅鋼鐵成份(不含鋁製成份)、9506.91.00 含鋼鐵成份與鋁製成分 徵收關稅50%。)
*報關需拆兩行,並加註 melt & pour/smelt & cast 來源地。
簡報頁碼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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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1 → 報關拆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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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4 → 成分價值計算依據(依發票,不追溯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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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6 → 台灣產品適用稅種表
注意事項
※ 本會僅轉知官方資訊,詳細規範請以國貿署公告與簡報內容為準。
※ 關稅及通關政策變動頻繁,會員廠商務必持續關注國貿署與美國海關最新公告,以避免誤判或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