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4月24日 國貿署公告:輸往美國貨品申報須附「原產地聲明書」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公告 | 時間:114年4月24日
公告網址: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9&pid=800571
國貿署公告1140652188
附件1: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
附件2:其他相關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
• 出口報單類別
公告網址: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9&pid=800571
請各位會員先進注意:
國貿署公告自114年5月7日起,我國產製貨品輸往美國,貨品輸出人在申報一般出口報單(報單類別:G3、G5、D5、B8、B9)時,應附上『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
公告附件:
相關查詢內容:
• 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出口報單類別
常見問題FAQ-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
Q1:聲明書要正本或影本或掃描檔?
A:
① C1通關:報單放行後3日內檢送聲明書正本至出口地海關。
② C2、C3通關:得由報關業者切結以聲明書影本報關,並於放行後3日內補具正本。
(請參考關務署網站首頁「海關防杜違規轉運資訊專區」/業務公告及簡報)
Q2:是否有通關流程(SOP)、通關方式?(課稅區及保稅區、報單類別:G3、G5、D5、B8、B9)
A:
請參考關務署網站首頁「海關防杜違規轉運資訊專區」/業務公告及簡報。(包含C1、C2、C3通關方式)
Q3:是否不論哪個稅則都要附聲明書?還是申請產證才需要附?如果都要附聲明書,是否代表都要申請產證?
A:
① 出口我國產製貨品至美國,不論哪個稅號均需檢附聲明書。
② 申請產證時,不用附聲明書。
③ 不用額外申請產證。但如果原有的輸出規定有要附產證,則需再申請產證。
(註:目前只有出口工具機至美國,規定要附產證)
Q4:未提供「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是否有罰則?
A:
未依規定提供「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正本者,將依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1條轉據關稅法第81條規定,予以警告或處罰鍰。
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