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建議推動「國內自行車製造廠出廠時烙上車架號碼」一案
交通部認定「腳踏自行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係屬慢車種類,而慢車管理有其因地制宜特性,因此,地方政府如認腳踏車有烙碼、登錄管理需要,當可循地方自治法規成訂相關規定據以辦理」。
請自行車及相關零組件製造商於自行車車架刻印號碼,俾利民眾後續可辦理車輛登錄事宜。相關來文請參閱附件。
2020-05-06
交通部認定「腳踏自行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係屬慢車種類,而慢車管理有其因地制宜特性,因此,地方政府如認腳踏車有烙碼、登錄管理需要,當可循地方自治法規成訂相關規定據以辦理」。
請自行車及相關零組件製造商於自行車車架刻印號碼,俾利民眾後續可辦理車輛登錄事宜。相關來文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