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111年8月23日起執行檢測所出具及簽署之安全檢測報告一案

旨揭機構因涉違反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通部前揭函文處分不認可該檢測機構自111年8月23日起執行檢測所出具及簽署之安全檢測報告;俟於期限內完成改善,並經複查符合後,始予恢復,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