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於8月31日前開放「企業申請員工自用專案輸入快篩試劑」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自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前,開放企業為防疫所需(限已有申請工商登記證的企業),可自行向國外購買並輸入指定家用快篩試劑。專案輸入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目前已新增至25項,後續食藥署將持續更新,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


申請說明:

◎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申請書 。

申請人資格文件 。

醫療器材使用說明書,並確認該產品為已經衛生福利部專案核准「家用」新冠病毒檢測試劑者 。

企業申請專案輸入供員工自用家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切結書(載明不得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僅供申請企業內部員工防疫自用,並須敘明員工人數 ,申請數量以每員工 100 劑為限)


企業快篩自用輸入說明簡報

專案輸入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核准名單(111.5.10)

企業申請員工自用專案輸入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切結書

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申請書110.7.15版


食藥署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專區網址https://reurl.cc/p16Zx8

2022-05-11